第二届“亚洲企业创新力”榜单
申报手册
Application Manual · Second Edition
|
主办单位 |
亚洲创新研究中心 |
|
联合发布单位 |
马来亚大学 |
|
评审委员会 |
第二届“亚洲企业创新力”榜单国际学术与产业评审委员会 |
|
秘书处 |
亚洲创新研究中心榜单秘书处(AIRH Ranking Secretariat) |
|
官方网站 |
www.airh.my |
|
联系邮箱 |
acipl-airh@gmail.com |
|
项目时间轴 Timeline |
|
申报启动:2026年4月23日 |
|
申报截止:2026年11月30日 |
|
资格审查与材料初评:2026年12月1日—2026年12月31日 |
|
专家复评与终审:2027年1月1日—2027年3月31日 |
|
榜单发布与颁奖:2027年4月 |
Asia Innovation Research Hub
Preface
项目导言
继第一届“亚洲企业创新力”榜单于今年4月22日成功发布后,第二届榜单现正式启动申报。第二届榜单继续聚焦亚洲创新前沿,围绕企业单元与产品单元两大板块,设置8个重点赛道,面向亚洲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创新企业与创新产品开展征集与评审。
本手册旨在为申报主体提供统一、清晰、专业的指引,帮助企业、机构及产品团队准确理解榜单定位、赛道边界、评审标准、申报规则、材料要求与时间安排,确保第二届“亚洲企业创新力”榜单征集与评审工作规范、有序、高效开展。
使用说明 |
本手册适用于第二届“亚洲企业创新力”榜单企业单元与产品单元申报。 |
同一企业仅可申报1个企业单元赛道;同一企业可申报多个产品,但同一产品仅可选择1个主赛道。 |
所有申报材料须真实、准确、完整;如存在重大失实、合规或安全问题,主办方有权取消申报、入围或获奖资格。 |
Document Snapshot
手册摘要
榜单结构 | 赛道数量 |
企业单元结果 | 产品单元结果 |
评审原则 | 材料机制 |
主办 / 联发 | 官方联系 |
一、项目概述
为系统呈现亚洲企业在科技创新、产业创新、产品创新和组织创新方面的最新成果,发掘具有引领性、成长性和示范性的企业与产品,推动亚洲创新生态交流合作,现正式启动第二届“亚洲企业创新力”榜单申报工作。
“亚洲企业创新力”榜单由亚洲创新研究中心发起,联合马来亚大学共同发布,立足亚洲、面向国际,围绕企业创新能力和产品创新成果两个维度,建立专业、公开、规范的评价体系,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与行业公信力的年度创新评价品牌。
在首届榜单成功举办基础上,第二届榜单将继续设置企业单元与产品单元两大板块,覆盖8个重点赛道,通过公开申报、机构推荐、材料评审、专家评议、风险审查等程序,最终形成年度榜单并予以发布。
二、榜单设置
(一)企业单元
企业单元按照赛道分别评选,聚焦企业整体创新能力、创新体系、技术实力、商业转化能力及行业影响力。每个赛道评选“亚洲企业创新力十强”10家。
(二)产品单元
产品单元按照赛道分别评选,聚焦产品原创性、突破性、用户价值、落地成效及产业示范价值。每个赛道设置金奖、银奖、铜奖。
(三)第二届榜单赛道设置
- 人工智能与智能软件
- 新能源与绿色低碳科技
- 智能制造与工业科技
- 医疗健康与生物科技
- 智能汽车、出行与交通科技
- 金融科技与数字金融基础设施
- 数字安全与可信技术
- 消费科技与数字生活
三、申报对象与条件
(一)企业单元申报对象
- 在亚洲范围内具有实质性经营、研发、制造、服务或市场布局的企业。
- 亚洲本土企业、在亚洲有重要创新业务布局的国际企业、上市企业与非上市企业、成长型企业均可申报。
- 申报主体应能代表企业的主要创新成果与持续创新能力。
(二)产品单元申报对象
- 近三年内已在亚洲市场上市、交付或实现规模应用的创新产品、技术解决方案或平台型产品。
- 包括软硬件产品、企业级解决方案、数字化平台、智能终端、医疗器械与工业装备等。
- 须有明确的产品主体、应用场景与可验证的落地案例。
(三)申报条件
1. 企业单元申报条件
- 在亚洲区域内具有实质业务布局或创新活动。
- 企业成立满2年。
- 在所属赛道中具有可验证的创新成果、创新项目或创新模式。
- 近两年在技术、产品、组织、管理、市场等方面形成较为突出的创新表现。
- 能够提供完整、真实、有效的申报材料。
- 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、重大失信、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合规风险事项。
2. 产品单元申报条件
- 产品或解决方案近三年内已正式上市、交付或投入应用。
- 具有明确的创新内容和实际应用价值。
- 已形成真实用户、客户案例或应用场景。
- 能够提供产品说明、创新证明、应用成效及相关支撑材料。
- 不属于纯概念性产品或尚未落地的实验性项目。
- 不存在重大知识产权争议、重大安全缺陷或重大合规问题。
四、赛道定义与申报范围
1. 人工智能与智能软件
围绕人工智能基础能力、智能体、行业模型、智能软件、企业级AI应用及相关平台所形成的创新活动与创新成果。重点方向包括:通用大模型、行业模型、多模态模型、AI Agent、AIGC工具、企业级AI应用、边缘AI、AI开发工具等。
2. 新能源与绿色低碳科技
围绕能源转型、清洁能源、储能、低碳技术、碳管理、节能减排及绿色基础设施所形成的创新活动与创新成果。重点方向包括:光伏、储能、氢能、能源管理系统、碳管理技术、节能工艺、绿色材料等。
3. 智能制造与工业科技
围绕工业自动化、机器人、工业软件、数字孪生、机器视觉、智能工厂及工业互联网所形成的创新活动与创新成果。重点方向包括:工业机器人、工业AI、机器视觉、工业软件、智能产线、数字孪生、工业互联网平台等。
4. 医疗健康与生物科技
围绕医疗技术、生物技术、数字健康、创新器械、精准医疗与智慧医疗服务所形成的创新活动与创新成果。重点方向包括:创新药、生物技术平台、医疗器械、AI辅助诊断、数字健康管理、远程医疗、精准医疗、智能健康设备等。
5. 智能汽车、出行与交通科技
围绕新能源汽车、动力系统、智能驾驶、车载智能、智慧交通和交通数字化所形成的创新活动与创新成果。重点方向包括:动力电池、电驱系统、智能驾驶、车载系统、充电基础设施、智慧交通平台、无人配送等。
6. 金融科技与数字金融基础设施
围绕支付、清结算、跨境金融、数字化风控、合规科技、保险科技及新型金融基础设施所形成的创新活动与创新成果。重点方向包括:支付创新、跨境支付、风控与反欺诈、RegTech、保险科技、财富科技、数字身份等。
7. 数字安全与可信技术
围绕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、身份安全、隐私计算、可信AI及可信基础设施所形成的创新活动与创新成果。重点方向包括:网络安全平台、数据安全治理、零信任架构、隐私计算、AI安全、安全运营、可信计算等。
8. 消费科技与数字生活
围绕消费者场景、智能终端、零售科技、数字生活方式、空间交互、内容科技和生活服务创新所形成的创新活动与创新成果。重点方向包括:智能硬件、智能家居、零售科技、数字生活平台、内容科技、沉浸式交互、新型消费体验产品等。
五、申报规则
(一)企业单元申报规则
- 同一企业仅可申报1个企业单元赛道。
- 申报赛道应与企业主要创新成果、核心创新能力或主要业务创新场景相匹配。
- 如申报赛道与实际情况不符,秘书处有权根据评审规则进行赛道调整。
- 企业单元申报以企业整体为对象,不接受企业单一部门或单一项目单独申报企业奖项。
(二)产品单元申报规则
- 同一企业可申报多个产品。
- 同一产品仅可选择1个主赛道申报。
- 产品申报须明确产品名称、产品主体、应用场景、上市或交付时间。
- 如申报赛道与产品实际创新属性不符,秘书处有权进行调整。
(三)申报方式
第二届榜单采用公开申报与机构推荐/提名两种方式组织申报。机构推荐包括但不限于行业协会、商会、园区、投资机构、科研院所、合作伙伴及相关专业机构。
六、评审标准
(一)企业单元评审标准
企业单元总分100分,主要从以下五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:战略与创新体系(20分)、技术与研发能力(25分)、产品与商业转化能力(20分)、行业影响与成长性(20分)、可持续与治理能力(15分)。
(二)产品单元评审标准
产品单元总分100分,主要从以下五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:原创性与突破性(30分)、用户价值与体验(20分)、商业表现与落地成效(20分)、产业价值与示范性(15分)、责任创新与可持续性(15分)。
企业单元评分框架
评价维度 | 分值 | 重点考察内容 |
战略与创新体系 | 20 | 创新战略、组织机制、持续投入、开放创新 |
技术与研发能力 | 25 | 核心技术能力、研发强度、知识产权、平台化能力 |
产品与商业转化能力 | 20 | 产品创新、商业化效果、场景落地、客户验证 |
行业影响与成长性 | 20 | 市场影响、区域拓展、生态协同、产业带动 |
可持续与治理能力 | 15 | 绿色低碳、社会价值、合规治理、数据与安全治理 |
产品单元评分框架
评价维度 | 分值 | 重点考察内容 |
原创性与突破性 | 30 | 首创性、技术突破、设计创新、痛点解决 |
用户价值与体验 | 20 | 用户需求匹配、易用性、场景适配性 |
商业表现与落地成效 | 20 | 采用度、订单与收入表现、规模化交付能力 |
产业价值与示范性 | 15 | 行业效率提升、可复制推广、产业链带动 |
责任创新与可持续性 | 15 | 绿色低碳、安全合规、隐私保护、长期运营能力 |
七、评审流程
(一)资格审查
由榜单秘书处对申报主体资格、赛道归属、材料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形式审查。
(二)材料初评
由研究团队和专业评审组依据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分,形成入围名单。
(三)专家复评
由行业专家、学术专家、投资机构代表及相关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,对入围对象进行综合评议。
(四)终审审议
由终审委员会对重点项目、争议项目及高分项目进行审议,形成拟上榜名单。
(五)风险审查
对拟上榜企业和产品进行合规、舆情、知识产权、重大风险事项等方面的核查。
(六)结果发布
经最终确认后,正式发布第二届“亚洲企业创新力”榜单及相关奖项结果。
八、奖项规则
(一)企业单元
各赛道按照综合评分排序,评选出“亚洲企业创新力十强”10家。
(二)产品单元
各赛道按照综合评分排序,原则上评选出金奖1项、银奖1项、铜奖1项。为确保奖项质量,若某赛道参评项目整体质量未达到评审要求,奖项可采取空缺处理。
(三)同分规则
如出现总分相同情况,企业单元优先参考“技术与研发能力”及“产品与商业转化能力”得分;产品单元优先参考“原创性与突破性”得分。
九、申报材料要求
(一)企业单元申报材料
- 企业单元申报表。
- 企业基本介绍。
- 企业创新成果综述。
- 近两年创新投入、研发能力及技术成果说明。
- 代表性创新案例材料。
- 市场表现及行业影响说明。
- 相关证明材料(如专利、资质、奖项、合作案例、第三方评价等)。
- 申报承诺书。
(二)产品单元申报材料
- 产品单元申报表。
- 产品基本介绍。
- 产品创新点说明。
- 技术方案或设计方案说明。
- 上市/交付/应用情况说明。
- 典型客户案例或应用场景说明。
- 商业成效与市场反馈说明。
- 相关证明材料(如测试报告、专利、认证、用户反馈、第三方评价等)。
- 申报承诺书。
(三)材料提交要求
- 所有材料须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- 所有申报内容应以正式提交版本为准。
- 如提交材料为外文,建议同步提供中文或英文摘要。
- 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,便于核验。
- 秘书处有权要求申报主体补充相关材料。
十、申报纪律与责任说明
(一)真实性要求
申报主体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负责,不得虚报、夸大、伪造或隐瞒重要信息。
(二)合规要求
申报主体应确保申报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,不涉及未披露重大风险事项。
(三)一票否决情形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秘书处有权取消其申报、入围或获奖资格: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严重失实陈述;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;存在重大安全事故、重大环境责任事故或重大公共风险事件;存在重大知识产权争议且足以影响评审结论;存在重大数据安全、伦理或合规问题;不符合本手册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赛道要求。
(四)结果解释权
本榜单评审结果由主办方依据评审规则和专家审议结果综合确定。主办方对本次榜单组织与评审工作保留最终解释权。
十一、申报时间安排
申报启动 | 2026年4月23日 |
申报截止 | 2026年11月30日 |
资格审查与材料初评 | 2026年12月1日—2026年12月31日 |
专家复评与终审 | 2027年1月1日—2027年3月31日 |
榜单发布与颁奖 | 2027年4月 |
说明 | 逾期未提交完整材料的,原则上不纳入本届评审范围。 |
十二、申报方式与联系方式
申报主体可通过官方网站获取最新申报通知、表格模板及相关说明文件,并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。
秘书处 | 亚洲创新研究中心榜单秘书处(AIRH Ranking Secretariat) |
官方网站 | www.airh.my |
联系邮箱 | aic-airh@gmail.com |
十三、附则
- 本手册适用于第二届“亚洲企业创新力”榜单申报及评审组织工作。
- 未尽事宜,由榜单秘书处另行通知。
- 本手册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。
